再说“学习”语言文字运用。“学习”语言文字运用,指涉语文课程与教学内容,核心是学习和运用语文知识(广义),如汉字和汉语、阅读理解的方法和策略、写作知识和方法策略等。也许我们再看一遍本次修订的艺术课程标准,会得到一些启示。
艺术课程标准中的“感受中外美术的魅力”,与语文课程标准中的“阅读表现人与自然的诗歌、散文等优秀文学作品”类似,那么语文课程内容“感受……体会……表达……抒发自己的情感”,是不是需要加入一些东西?
王宁教授在关于语文新课程标准的一次采访中说道:“要想实施好‘语言积累、梳理与探究’这个任务群,老师们需要补充一些必要的语用知识。在过去的语文教学中,老师们很少关注语义和词语内涵,并不清楚语言与言语的区别,很少提到话语体系。”这说得很对。笔者的疑问是为什么“老师们很少关注、并不清楚、很少提到”呢?据笔者所知,是因为所提到的那些必要的语用知识,以及未被提到的更多的必要的语文知识,从来就“不在”语文课程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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