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者在论述“学习任务”常规含义和教学法意义的“任务驱动”时曾说过,“学习任务”是课程与教学内容范畴的概念,“任务驱动”则是教学论、教学法范畴的概念。上述似乎可兼作两种解释的两处“设计(富)有挑战性的学习任务”,如果意思是“任务驱动”的话,那么应该判定为用词不当,语句中应该去掉“学习”这两个字,改为“设计有挑战性的任务”。如果“有挑战性的学习任务”确是原意,那么这个语句就只能作一种解释,那就是“有挑战性的学习目标和内容”,即“学习任务”的常规含义。
上述摘录的“表现任务”含义的语句——“可以设计综合的学习任务,如诵读……等”“语文学科核心素养需要在真实的语文学习任务情境中综合考查”等,均是用词不当。学习(教学)与评价有密切联系,但毕竟属于不同的范畴,评价的对象不是“学习任务”,而是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,即学业质量。换言之,上述语句中都应去掉“学习”这两个字,或使用“表现任务”,或在上下文语境中单用“任务”一词。
综上所述,高中和义教新课标文本中的“语文学习任务”“学习任务”就是常规含义,语文课程标准文本中所说的“设计(语文)学习任务”,意思是确定教学目标、选择教学内容。
上文未及讨论的“系列学习任务”,也是常规含义,指某一“学习任务群”的学习目标和课程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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